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镇江市公积金贷款成为职工个人房贷**

2017-06-15 16:57

目前,住房公积金贷款已成为职工个人住房贷款的**,全市公积金住房贷款占商业住房贷款三分之一强。这是记者从**召开的全市住房公积金工作会议获得的信息。

  今年镇江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体制有了重大调整,实现全市统一决策,统一管理,统一制度。同时以制度建设为保障,切实规范管理行为,除健全内部制约机制外,还不断完善合法规范、健康透明的监管体系,自觉主动地接受社会各界监管监督。

  由于住房公积金“催建、催缴、催调”体系进一步完善,公积金制度的覆盖面、资金归集率均有一定提高,努力做到了公积金与经济发展相适应,与职工收入相适应。截至今年3季度末,全市住房公积金归集总额52.16亿元,提取总额24.41亿元,公积金余额27.75亿元。全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累计发放总额37.61亿元,个人贷款余额19.79亿元。今年前3季度全市资金归集和个人贷款投放分别比去年同期增长11.81%和38.05%。全市累计有53379户职工通过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购建了住房,其中市区29376户职工**个人贷款,拉动住房消费面积约370万平方米。

  市委**、常务副**江里程在会上首先充分肯定镇江市公积金管理工作,同时他指出,住房公积金管理涉及广大职工根本利益,因此政策管理应更加注重民生民意,尤其要体现弱势群体利益。镇江市各公积金管理机构要认真贯彻好市委、市政府近期颁布的相关惠民政策,切实维护职工利益;各相关部门和广大企事业单位也要积极支持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,做到应建尽建,应缴尽缴,应调尽调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