镇江公积金
镇江住房公积金机构提取条件
房屋类:
1.购买自住商品房
2.购买公有住房
3.购买二手房
4.大修自有住房
5.翻建自住住房
6.无自有住房,支付自住住房房租
7.建造自住住房
8.按年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
9.按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
1.购买自住商品房
2.购买公有住房
3.购买二手房
4.大修自有住房
5.翻建自住住房
6.无自有住房,支付自住住房房租
7.建造自住住房
8.按年偿还商业性自住住房贷款本息
9.按年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
10.拆迁购买自住住房
提取材料
出境定居的
1.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(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)
2. 公安部门户口注销证明或境外**居留证件、境外身份证件
3.提取人身份证
4.公积金有效凭证
离休、退休的;
1.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(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)
2. 离、退休证或退休审批表(加盖单位公章)
3.提取人身份证
4.公积金有效凭证
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持有残疾证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1.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(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)
2. 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证明
3.丧失劳动能力的伤残证明(1—4级)或残疾证
4.提取人身份证
5.公积金有效凭证
户口迁出本市或者户口不在本市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;
1.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(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)
2. 户口簿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口迁移证明(迁入及迁出两份)
3.终止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
4.提取人身份证
6.公积金有效凭证
男性满50周岁、**满45周岁,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,连续2年以上未重新就业的
1.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(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)
2. 终止、解除劳动关系证明或协保证明
3.提取人身份证
4.公积金有效凭证
职工在职期间去世或被宣告死亡的
1. 公积金提取申请书(加盖单位预留印鉴章)
2. 职工死亡证明或户口注销证明
3.提取人身份证
4.公积金有效凭证
温馨提示
公积金提取手续原则上由职工本人或配偶办理,配偶**需携带夫妻双方身份证、结婚证或户口簿;确有困难无法办理的,应委托所在单位**,须提供单位**证明(点击下载)、委托人身份证、**人身份证。